各院、部、处,各直属单位:
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,完善“四全育人”格局,根据工作实际,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对我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,对学生工作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成员名单
主 任:校党委书记
副主任: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、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
成 员:学校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校团委、保卫部(处)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招生就业工作处、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人,各学院党委(总支)书记,军体部部长、思政部主任、图书馆馆长。
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(处),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,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学生工作委员会职责
1.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充分发挥在学生工作中的统一组织指导、督促监察、调查研究等作用;统一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常规管理工作进行计划、安排、落实和检查;负责协调学校相关部门与学生工作的关系。2.负责指导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学生工作的调查研究,并结合学生实际调整工作计划、工作方法和工作途径;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3.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工作。
4.负责指导和推进我校学风建设,统筹协调解决我校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;做好全校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、表彰工作。
5.负责学生工作中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和表彰工作,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。
6.负责学生违纪处分、申诉处理、处分解除等工作。
7.负责学生经费(学生活动费,学生奖助学金等)的审批和检查监督工作。
8.负责起草有关学生工作的公文,并做好文书的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9.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学生工作的其它事宜,定期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学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重大问题。
三、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
学校办公室:负责协调需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办理的学生工作相关事宜。
组织部:负责组织、实施和指导学院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建、学生党员发展和学生党员教育管理。
宣传部: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宏观指导;负责宣传思想阵地建设、育人环境建设。
学生工作部 (处)、校团委:负责组织、实施和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学风建设、资助、心理咨询、日常行为管理、第二课堂建设、共青团和学生组织建设等工作。
保卫部 (处):负责组织、实施和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、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。
教务处:负责组织、实施和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学业管理和学籍管理。
研究生处:负责组织、实施和指导各学院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资助、心理咨询、日常行为管理、学风建设、学业管理、学籍管理、就业指导和研究生会等工作。
招生就业工作处:负责组织、实施和指导各学院做好本科学生的就业工作。
后勤基建管理处:负责学生饮食条件的保障,学生公寓管理、维修以及公共区域的基本安全和卫生保障。
各学院党委(总支):负责落实学校关于学生工作的统一部署,组织和实施本学院具体学生工作。
军体部:负责全校学生体育课程教学及组织、实施国防教育、新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理论课教学,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体育竞赛、训练及课外体育活动。
思政部: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教学改革工作。
图书馆与信息中心:负责学生阅读所需图书及电子资源保障、考研学习条件保障、图书馆和校史馆教育等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以人为本,依法依规。依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2.明确主体,履职尽责。学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。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全校学生工作,学生工作部(处)、研究生处是具体组织、实施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所涉学生工作职责,落实责任领导,明确专人负责,加强工作督导。
3.强化沟通,形成合力。各成员单位间要主动、经常沟通协调,相互支持配合,形成工作保障和推进合力。
4.敢于担当,善于落实。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,深入研究和解决本单位所涉学生工作中的重、难点问题,狠抓工作落实、突出工作实效。
5.严于管理、勇于创新。各成员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,坚持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、改革创新与坚守传承相结合,在工作实践中大胆创新,不断完善工作机制。
中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委员会
2017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