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积极创新、全面发展,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激励作用,推进优良校风、学风的形成,依据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奖励规定》及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我校将开展2016-2017学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日制本科生(不含2017级新生和2017年专升本学生)。
二、奖项类别
1.个人奖学金:个人单项奖学金
2.集体奖学金:优秀团队奖学金(包括科技创新优秀团队、社会实践优秀团队、志愿服务优秀团队)、优良学风班奖学金、优秀文明寝室
3.先进个人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三、工作原则
1.以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》为基础,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,开展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;评选条件依据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》及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奖励规定》执行。
2.申请优秀团队奖学金的学生团队需在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,2016-2017学年度在省级(包括省级)以上赛事中获得奖励,最终将以答辩的方式集中进行评选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学生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,把好审核关。
2.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评选原则,在评选中做到评选条件公开、评选名额公开、评选程序公开及评选结果公开。
3.参评“单项奖”和“先进个人”的学生需认真填写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个人奖励申请表》,参评“先进个人”的学生应同时上报1000—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(电子版),参评“优秀团队”、“优良学风班”、“优秀文明寝室”的团体需认真填写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团队奖励申请表》,应上报不少于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(电子版),各学院需将以上材料及推荐名单汇编成册,在学院保存。从每个奖项中选取1—2篇优秀事迹材料上报学生处,用于集中宣传。
4.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将各奖项推荐名单、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个人奖励申请表》、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团队奖励申请表》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,各班级综合测评成绩电子版传至 5.各学院要及时做好表彰工作,表彰文件下发后,开展“身边的榜样”宣传教育活动。通过事迹报告会、网站、微信平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更好地推动我校的学风建设。
附件1:2016—2017学年度评奖评优名额分配明细表
最后更新 (2017-10-29 20:5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