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按照省教育厅、财政厅下发的《关于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》的要求,现将我校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严格按照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进行评选,严禁弄虚作假。
二、评选要求
(一)各学院结合实际,制定相应的评选方案,成立评审小组,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,并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(周六、周日、公共假日不算工作日)。
(二)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,让全院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
(三)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切实加强对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、发放和后续的管理工作。教育学生心怀感恩,不忘国家的资助,用实际行动回报国家、社会和学校。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处
2015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