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了进一步掌握好在校生心理健康状况,尤其是切实把握重点关注人群的近况,现决定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秋季心理危机筛查以及回访工作,相关要求如下:
1.各学院应对秋季筛查工作和季度回访工作予以高度重视,要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牵头,分团委书记协助,心理辅导员组织落实,辅导员、班主任全程参与。
2.统一按照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》第三章第七条和第八条的内容,对本院全体学生按班级进行新一轮的心理危机筛查。筛查中凡符合第七条规定的七种情况的,应记入《2015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关注对象名单》(附件1);凡符合第八条规定的五种情况的,应记入《2015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名单》(附件2)。筛查结束后,须将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按年级、专业、班级记入《2015年秋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统计表》(附件3)。
从本年度起,重点对象名单单列,不再包含在关注对象名单内。
3.在本次筛查中,要继续重点关注单亲家庭学生、孤儿、性格孤僻学生及寝室内有矛盾的学生等四类学生,做到不含糊,不遗漏,形成名单。将筛查出的确有隐患的人员名单记入《特殊情况学生名单》(附件4)。
从本年度起,该名单单列,不再包含在附件1和附件2中。
4.对照下发的《统一回访名单》(附件5)开展2015年秋季回访工作,必须进行一对一约谈,认真回访。将回访结果填入《季度回访表》(附件6)。
5.各项名单、统计表、汇总表的填写要科学、严谨、规范,不得瞒报、漏报。10月23日前,各学院将纸质名单、统计表、汇总表经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(主楼709-1室)。电子表发邮箱 。
附件1:2015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关注对象名单
附件2:2015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名单
附件3:2015年秋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统计表
附件4:特殊情况学生名单
附件5:统一回访名单
附件6:季度回访表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
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